内部治理


38.实施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机制,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


(1)遵循大学章程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大学章程是学校的根本性文件,规章制度是维持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的依据,是依法治校的根本。作为具有100余年办学历史的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同济大学历来注重规章制度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和完备的制度规章架构,深化管理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遵循《同济大学章程》,扎实推进学校治理。《同济大学章程》是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总宪章”,章程上承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下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总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学校修订《同济大学章程》,进一步明确学校定位,将学校的使命、愿景与价值观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凝练;体现以人为本,将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梳理内部治理结构,将学校层面治理结构以及学校下设各类组织与机构进行了明确界定与关系梳理;注重建设成效,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例如:学校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得到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学校各单位也围绕章程建设,建章立制,梳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全校制度建设与创新的良好氛围。学校正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二是制定并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人事、资产设备、财务管理、规划建设等重要方面都已建立起整套、可行、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涵盖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事事有规章,人人守制度。学校不仅注重规章制度建设,还及时将规章汇集成册,上网公布以便师生知晓,照章办事,提高效率。根据学校发展和改革的实际情况,学校制订、修订各类管理规章,涉及多个管理工作方面,如为节能减排,建设可持续发展校园,学校制定颁发了《同济大学教学楼节能管理办法(试行)》和《同济大学图书馆节能管理办法(试行)》取得良好效果。学校通过干部培训、考核、会商研讨、行政监察、信访事项等形式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所属单位,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强化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意识,规范办事程序,及时填补空白、改进偏失,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2)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管理机制

同济大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实行“统一主体、统一规划、二级管理”的组织管理模式,并根据法规及实际需要设置组织机构,已建有完善的学校管理结构体系。

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学校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学校行政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副校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有关学术方面问题的重要决策和咨询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主管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校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党委领导下、依照相关法律及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学校的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接受校党委的政治领导、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学校设立校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派出机构,依据校长授权就属地事务进行协调、管理和服务。学校党政职能机构根据需要向校区派出延伸机构、实行延伸管理和服务。

同济大学不断根据发展状况,学科发展规律要求调整管理结构,使之科学、精简、有效。根据学校规模大、层次多的特点,同济大学十分重视校、院两级管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已形成校院两级管理职责清晰,责权利统一的局面,学校还在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更好开展。同济大学秉承严谨求实校风,倡导规范管理的工作方法。学校近年来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将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内部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及承办部门等信息在文件汇编、校园网及告示栏、电子屏等处进行公告,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办事,做到办事公开、程序规范、责任明确。随着自动化办公条件的改善,学校正式启动了网络无纸化办公模式,进而实现科学管理。同时在制定规章、执行规章中坚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集中群众智慧使之科学合理完善。学校在基本实现办公电子化的基础上,着手进行相关数据信息的整合,以实现管理手段的科学和高效。


39.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


学校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理念,确定了同济大学学术管理体制。同济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发展过程中发挥咨询决策作用的重要力量。学校执行《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咨询和评定机构,职责包括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学科、专业、重要学术机构的设置、教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等提名组成和工作规则;审定学校学术评价标准和学术条件、学校学术道德规范;调查和仲裁学术争议,调查和评定学术不端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学术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咨询各类重要学术事宜;指导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交流活动,建设和倡导自由创新的学术文化等。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科专业委员会换届方案》《同济大学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原则通过《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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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学校积极推动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1)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各上级部门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学校权力办理的与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从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职责、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开,并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放在机关和学院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上。学校坚持以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公开的重点: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相关政策;加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服务实行公开;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涉及学校全局的重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公开;对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学生用品购销和教职工关心的人事聘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等热点问题实行公开。

(2)建立校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学校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多年来,在逐步推进实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坚持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原则构建长效机制,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在工作实践中,我校逐步形成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如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全校教代会例会制度,教代会代表提案处理制度,二级教代会制度,中层干部信息通报制度,教代团长、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校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制度等等。学校定期召开信息发布会,编制信息简报,举行决策听证和专家咨询,校主要领导经常与师生就校内热点问题直接交流沟通。校园网已经成为访问量最大的校务公开渠道。

(3)坚持和完善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学校把召开教代会年会作为落实校务公开、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每年年初召开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教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学校事务提供平台。会议闭幕之后,学校提案处理工作小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主管副校长主持下,对代表们的提案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和答复。同济大学充分重视工会的作用,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一项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工作。校工会积极参与学校人事、分配改革方案的制定,参与学校劳动争议的调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4)充分校长信箱等渠道的积极作用,多种形式听取教职员工意见。学校充分发挥各级、各个层面的监督作用,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置于广大师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大力推行校领导和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制度和校办信访接待“窗口”公开制度,设立网上校长、书记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监督部门,开通了校务(信息)公开监督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并督促涉及师生、群众利益的部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41.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校院两级科学管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充分调动校院两级办学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学校持续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推进校院两级管理改革,促进学院深化综合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完善学院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提高学院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学校战略管理重心上移、运行管理重心下移和学院更好的实体化运作,为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学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组织,是学校的运行管理重心,是教学、科研的组织实施单位,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在学校人、财、物等方面授权范围内,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对学院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实行统筹管理。

理顺校院两级管理边界与分工。(1)战略管理上移,运行管理下移。学校加强战略管理,学校在人事、财务、房产、设备、教学、科研、国际化等管理上履行整体规划、总体管理、宏观调控的职责,逐步将应该属于学院的相关管理权限稳步下放到学院,促进学院实现实体化运作。学院负责具体运行管理,落实一流学科与专业方向建设、教学与科研等各项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在学校授权下实体化运作,推动学院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规范运行、加快发展。(2)实施学校人财物分类授权。学校系统梳理学校管理层面的“权力清单”和面向学院的“负面清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学院的人、财、物等管理进行分类授权,逐步建立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岗位要求、标准工作量、标准待遇”改革;实施学院财务综合预算改革。(3)转变学校机关职能。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全面梳理和转变自身职能,明确各职能部门与学院的边界与分工;围绕国家战略和学校重点工作,主动加强谋划运作,提升对外联络和拓展能力;加强宏观统筹管理和主动协调,优化工作流程,建立跨部门跨单位组织协调的有效手段和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学校和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要梳理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的“废改立”;与简政放权相适应,着力加强以制定规则、标准、程序和规范为重点的新制度建设;按照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系统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学院组织与管理能力建设。(1)规范完善学院设置。梳理学校现有教学科研机构,逐步调整和规范校内二级单位设置,以一级学科或若干一级学科为基础,把学院建设成为统筹人才培养和学科方向、平台建设的办学实体。(2)加强学院组织与管理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学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术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基本治理组织;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监督和信息公开制度;合理设置学院自主办学运行必要的管理服务机构和岗位,调整充实学院党政管理队伍;加强对学院的工作培训,提高学院的治理能力与管理水平。

促进学院职能建设与内涵式发展。(1)加强学院人才培养职能建设。学院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促进学院职能建设与作用发挥,理顺各方面关系,形成更好的体制与机制,更加有效地组织和落实好人才培养工作。(2)促进学院内涵式发展。促进学院更好地做好与学院职能相关的五大体系改革,分别是学院的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科学研究体系改革、社会服务体系改革、文化传承创新体系改革、国际交流合作体系改革,提出有效的改革举措,深化内涵式发展。

加强学院条件建设与资源汇聚。学校要完善学院发展关键绩效管理与评价体系,实施学院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要求学院围绕“一流人才培养”和“一流学院和一流学科(方向)建设”,强化学科、师资队伍、研究平台等条件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资源,不断提升学院建设与发展的保障水平。

强化组织保障,有序推进改革。(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在党委领导下,行政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学院统筹推进改革,并做好协调、督办、落实相关工作。(2)明确纪律要求。树立大局观念,严明组织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和进度要求,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改革目标、工作方案及实施步骤推进落实。(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对各级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和教育培训,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提高谋划运作、组织协调、执行落实、科学管理的能力,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干部队伍。(4)分批有序推进。选取若干设置比较规范、管理基础较好的学院进行学科规划论证、人力资源规划论证以及两级管理总体方案认定,先行试点,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过渡时期两级管理运行规范,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校所有学院分批推进。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同济大学学院党政领导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了《同济大学关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指导意见》。明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是党政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学院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支持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校务委员会功能完备。

根据《同济大学校务委员会章程》,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议事咨询机构,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校务委员会在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并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服务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校务委员会应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从学校实际出发,对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发展项目、重大改革方案和举措等进行咨询。校务委员会可受学校委托,对学校工作中某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校务委员会可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自主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与建议。

校务委员会主要由部分校领导、部分离任校领导、在职与退休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以及群众团体和有关单位的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一名,由学校党委书记兼任;设副主任若干名。因工作和发展需要,校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校务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名,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秘书长,校长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和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一名副主任兼任副秘书长。校务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党委办公室,不再另设办事机构。每届校务委员会的任期四年。校务委员会委员可以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得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校务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校务委员会委员和学校各单位推荐与校领导提名相结合,经党委常委会批准。因个人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校务委员会委员的,可提出辞职,委员的免职经党委常委会批准。教职工委员离职和学生委员毕业视为自动离任。委员因离任或免职出现缺额需要增补时,或因工作需要增补时,由校务委员会主任提名,经党委常委会批准。

校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由校务委员会主任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如遇学校重大事宜或委员们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可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或组成专题小组开展调研工作。校务委员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的议题分通报和咨询二类。校务委员会秘书处应做好校务委员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记录,并拟会议纪要,报送学校领导和全体校务委员会委员。校务委员会秘书处应及时把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文件和资料送校务委员参阅;针对校务委员会及其委员提出的咨询意见与建议、调研报告等,秘书处要建立相应的办理与反馈机制。

校务委员会委员应热爱和关心学校事业,在参与校务委员会工作过程中享有咨询、建议、监督等各项权利。校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全体会议和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履行职责过程中了解的未公开信息有保密义务。


42.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按照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认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主责主业、严肃骨干遴选、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做好代表提案,保障学生在学校民主决策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渠道畅通有序。每年适时开展学生与校领导、职能部门、后期集团座谈会等,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协调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参与校务委员会等学校咨询工作会议,协调安排学生代表参与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评选、五四青年奖章评选等校级重大评选工作。




同济大学学生会权益保障与生活福利部就上次学代会24项议题走访相关职能部门70余次。两年来,实际解决、落实并可看到有效成果的提案数为62份;已纳入学校长期规划,仍需继续推进的提案数为33份;无法解决的提案数为13份。提案中涉及的议题已全部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确切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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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两年,学生会累计收集意见与建议近500份,累计走访达200余次,涉及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更换、校园安保、网络系统升级等方面。学生会积极参与后勤座谈会、物资中心座谈会,搭建“权益文化周”师生维权交流平台,切实关注学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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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学生会致力于将“同济权益”公众号作为主要信息平台,关注量已达近15000人,一年来日常收集同学们反应的问题近1500条,建立同学与学校沟通的桥梁。此外,“同济大学学生会”官方微信小程序即将出台,将综合维权信箱、绩点查询、图书馆书籍检索、失物招领、活动日历等贴近日常学习生活的相关功能,为同学们提供全面多样的校园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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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研究生会秉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之心,切实履行引领凝聚、组织动员、联系服务广大研究生群体的职责,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

首先,定期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按照大会程序组织提案征集工作,听取并审议提案工作报告,并提交学校职能部门反馈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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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开展常态化维权活动,长期开展公益伞活动,保障下雨期间同学们应急用伞需求;疫情期间配合“战疫济时通”平台,收集同学们的问题和诉求,并及时给予解答;通过研会公众号开放“我要维权”渠道,问题涵盖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学术资源、宿舍生活、网络设施,小到饭菜口味、设备修缮、垃圾清理。2018-2019学年共处理权益问题309件,其中生活服务类227件,学习类26件,大大小小每一份都彰显着为同学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一场场集中座谈,数十次调研跟进,数百条留言反馈,在学校职能部门与学生之间搭建起了沟通互动的桥梁,有效推动了学校服务水平的针对性提升,充分保障了学生权益,改善了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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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


学校加强对招生、校办企业、财务、工程和采购、科研经费和内控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1) 在招生工作中,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实行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议事制度,确保招生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制定招生工作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守则、监察工作细则等,确保招生和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纪检监察部门在招生过程中“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特别是对于自主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和研究生招生,不断完善和细化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设置了防止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发生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杜绝违纪违规招考行为的制度体系,确保招生考试的阳光透明。

(2) 在各类设备物资采购过程中,学校注重完善招投标管理和监督办法,加强对各类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共同组成监督小组,从招标方案确定,参与招投标到设备物资验收、付款,对每个重要环节和关键步骤均进行认真监督。督促各类设备物资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执行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办法,建立“用户制定标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财务、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做到“阳光采购”。

(3) 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国有资金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为规范我校建设项目管理,控制基本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学校制订、印发了《同济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办法》,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同济大学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账务处理程序的规定》。

(4) 财务监管有力,预算管理规范。学校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对所有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做好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学校预算管理规范,通过年度学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情况审计,认为我校预算编制完整,执行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教育收费合理,政策公开;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无重大经济责任问题发生。

(5) 积极完成专项治理任务,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学校按照教育部党组、上海市纪委的部署,开展了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综合各方情况来看,学校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能严格遵守中央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干部能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就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报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述职述廉制度等。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同济大学设置审计处为独立的处级内部审计机构,在学校党委和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学校制定了《同济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同济大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办法》《同济大学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同济大学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同济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同济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同济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等审计制度,审计制度体系完备。每年审计处根据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审计计划,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工程审计,开展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并根据学校需要开展校内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以及重点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监督检查全覆盖,促进学校防范风险、提升绩效、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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