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办文科刍言

李国豪

(1997年 原载《同济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同济大学于40年代创办了文学院和法学院,但在50年代初被调整到其他学校去了。在院系调整后,原来具有医、工、理、文、法五个学院的同济大学,仅仅保留了土木建筑类专业,成为一所单科性高等学校。继80年代恢复数理化机电等方面专业之后,近年又恢复了包括7个系和多个研究所的文法学院。这是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举措,应当欢迎。

首先,国家需要培养大量文法方面的人才。我们现在要继承邓小平同志开创的伟大事业,把经济落后、封建意识残余严重的中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富强民主的国家,必须既有大量的理工医农方面的人才,又有大量文法方面的人才。邓小平同志教导,要依法治国,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大量文法方面的人才怎么行呢。在长官意志统治时代,在计划经济时代,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没有这种需要,所以也就认为不需要在大学办文法科。结果,到现在还非常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同济大学恢复文法学院正适应国家的急需。

其次,现代的建设人才应当是文理结合的。这里说的文理是指广义的文和理。先说理科方面的人才,今天,这方面的人才,如果不学习一些经济和法律,就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不但做不好工作,还可能给国家和个人带来损失,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其次,文科方面的人才,如果缺乏理科方面的知识也做不好工作,也可能给国家带来损失,甚至巨大的损失。同济大学既有理又设文,为此创造了条件,值得欢迎。

基于上述的考虑,希望学校的文科方面的专业范围不要太窄,尽量宽些。理科方面的专业早已痛感范围太窄的缺点,正在试图改进。再则希望把文科方面的必修课程压缩一些,增设一些理科的选修课程,理科的则反之;而且把学校设立的双学位制积极推广于文理结合的双学位,为国家培养更好的人才。

关于同济大学的文科今后的发展,我以为除国家的需要外,要考虑上海市的和学校的具体条件。鉴于学校的规模已经不小,扩展的余地不会很大,文科的专业设置似宜少而精。其次,教学和科学研究应充分发挥同济大学与德国合作的优势,不仅在教学内容和研究方向方面,而且在人员交流方面。第三,要避免与上海市兄弟学校无意义的重复。但是,如果某一专业或研究室,虽然名称相同,但是我们的侧重点不同,例如侧重于介绍和结合德国方面的内容,也是国家所需而又区别于兄弟学校,则不必有重复的顾虑。第四,关于科学研究,结合国家需要是大方向,但是具体做法值得考虑。现阶段须做一些小课题,以取得为持续发展研究工作所需的经费。同时也要抓大课题,如能选好大方向、大课题,锲而不舍,则经过一个时期系统的研究,必将出高水平的成果和人才,这对国家、对学校都是大贡献,谨预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