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豪、叶景恩、赵其昌访问西德汇报(1979年5月)

(档案号:2-1979-XZ-5)

主要收获

德方许多高校、科研机构都积极表示愿与同济大学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帮助同济大学今后建设。具体收获如下:

1.草签了同济大学与波鸿鲁尔大学的合作协定(见附件一)。

鲁尔大学地处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该州的科学与研究部部长约钦森亲自参加了签字仪式,并在两大学合作协定的草约上签名,这就表示该协定的重要意义远远超过两大学之间的合作关系。约钦森部长是该州各大学的直接领导者,他早就建议并全力支持同济大学与鲁尔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还向我们表示凡鲁尔大学缺少的力量,可以从该州任何一个大学调动出来,与同济大学进行密切的合作。

其次,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校长口头约定,以后要与同济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并表示他本人拟今年就来同济访问。

2.初步了解了西德高教、科研的管理、协调、促进机构,如洪堡基金会(AVH)、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德国科学研究协会(DFG)、马克斯· 普朗克协会(MPG)等;访问了解了西德一些有代表性的技术大学,如波鸿鲁尔大学、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阿亨技术大学、慕尼黑技术大学、柏林技术大学、斯图加特技术大学等,以及一些科研单位的情况,并和他们建立了联系(详见附件二)。他们对和我们建立合作关系都表示了极大的热忱。阿亨技术大学表示愿意与同济大学建立实际上的、比书面上签了字更有效的校际合作关系。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还表示,要赛过鲁尔大学,其他大学也都有同样反响。

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快地发展这种合作关系,洪堡基金会设想组织同济大学友好会(Freundkreis)。

在物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德方许多单位都愿意帮助我们,德国科学研究协会(DFG)表示愿意捐赠图书资料;洪堡基金会拟捐赠一套外语实验室设备;克虏伯基金会和鲁尔基公司等都表示愿以不同形式给以支持。

另外,给学校购买了几件急用的小设备。

取得以上收获的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1.国内现行政策的正确与局势的稳定,使西德人士从政治上、经济上愿与我国合作,因而对我们友好,并愿意积极帮助同济大学。

2.方毅副总理的关心与教育部的支持。正是在方毅副总理提到恢复同济过去的德文教学传统之后,在教育部的支持下我们才开始与西德进行接触;因为有了政府级的支持,德国人士才十分重视我们的接触访问。在我们访问期间,不少德国朋友屡次提到方毅副总理在北京和访德时讲到同济大学的事。

3.我驻德使馆的重视与帮助。在我们访问之前,我驻德使馆就进行了多方联系准备工作,在我们访德期间及时为我们向国内联系汇报和提出宝贵意见,齐代办还亲自到机场迎接,参加德方的有关宴会,并破例为我们的访问西德举办告别宴会。阮参赞亲自参加草签与波鸿鲁尔大学校际合作协议仪式和一些我们的会议。使馆许多工作同志都努力帮助我们做好这次访问工作。

4.同济的历史条件:同济于1907年由德国人创建,如今仍有当年在同济工作过的教授在世,不少人对同济有印象,有感觉,这为新的接触提供了有利条件。

5.洪堡基金会的促进:洪堡基金会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这次旅费及全部活动费用,而且为我们与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广泛联系,安排了周密的访问计划,使我们能顺利与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会谈。例如外交部的文化处处长米勒(Müller),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秘书长叔耳兹(SchulzHardt),科教委员会的秘书长克来因贝格(Kreyenberg),联邦科教部部长博宁(Böning),德国科学交流中心的主席叔耳泰(Schulte)和秘书长沙伊贝(Scheibe),西德大学校长联席会议秘书长菲舍尔(Fischer),德国研究协会秘书长谢耳(Schiel),马普协会主席吕斯特(Lüst)及秘书长朗弗特(Ranft),克虏伯基金会的负责人白兹(Beitz),等等。

6.我们三人过去都曾在德国学习或工作,熟悉德国情况,掌握德语,还有一些德国老朋友相助,也为这次访问成功提供了有利条件。

今后工作打算

我们三人这次去西德六周的访问,仅仅是同济大学与西德建立联系工作的开始,今后要在这次访问的基础上,不断巩固与扩大已建立的接触和联系,使同济大学真正成为我国引进西德先进科学技术的一条渠道,以及学习西德高等教育经验的一个点。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方针和对外关系的政策,根据同济大学的现状与任务,根据我们这次访问所了解与接触的情况,我们对同济大学今后与西德建立联系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在对西德联系中,要确立以我为主,自力更生,平等互利,稳步前进的指导思想,同济大学的建设应主要依靠我国自己的力量,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四个现代化的需要,自力更生地培养人才和制造设备,其次才是争取西德必要和可能的帮助。在与西德的合作交流中,我们要平等互利,不应单方面接受德方帮助,而是应当也给德方帮助,可以帮助他们学习和研究汉学、中国建筑、中国园林,共同开展科学研究,例如抗震的研究,等等。我们现有的师资、房屋、设备等条件都还很差,同西德的各项合作必须充分准备,稳步前进,才能取得良好效果,避免工作被动。

二、在对西德联系中,要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首先是普及、提高全校教师的德语水平。其次是根据我国情况和参考西德大学的经验,进行系及专业的调整,制定教学计划,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先抓好基础课的改革,再做好专业课的更新。再次是改进教学组织与领导方法,加强实验室及教学房屋、图书、设备的建设。

三、在对西德联系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几项工作:

(1)经校党委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批准后,正式签订与波鸿鲁尔大学的校际合作协定。

(2)对于在这次访问中建立了联系的西德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经常的通信联系。

(3)邀请西德专家于今秋明春分两批来同济为教师和研究生作短期讲学,这批专家将包括德语、基础课、专业课及对学校组织管理有经验的专家16人,其中德语专家将担负培训我德语教师及研究生的责任,以后逐年陆续邀请德国专家来同济讲学。

(4)积极准备从明年起派教师去西德考察进修,争取有关部委将留德归国的大学生、研究生分配来我校工作,充实同济大学懂德语的师资力量。

(5)积极准备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在城市建设、工程抗震、环境保护等方面组织力量与德方交流。

(6)为加强对德联系机构,要配备精干的干部,充实学校外事办公室,并建立德国科教情报研究室,整理保管、编译出版有关德国的科教资料,提供领导和各单位参考。

成立汉语教研室,一方面负责德语专业学生与外国留学生的汉语教学,另一方面帮助德国教师学习汉学。

(7)做好各方面的物质准备工作,积极修建学校教学用房屋(教室、教师工作室及实验室)及外国专家住宅。

汇报几个问题

一、1979年3月20日我们在访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文化处处长米勒博士(Dr.Kurt Müller)时,他就与同济大学合作及我国聘请专家问题反映下列三个问题:

(1)关于西德与同济大学合作问题,他们认为最好能包括在中德两国的文化协定中,或者由中国政府与西德政府另订专门书面协定,以明确此事。

(2)据说在中国的德籍德语教员待遇不同,中国自己招聘的德共联盟成员工资高,而德国科学交流中心(DAAD)选派的教员工资低,这不好。他们希望对德国教员工资待遇一视同仁。

(3)以后德国专家去中国的多了,希望能在上海建一所允许专家子女读书的学校,如果中国政府经济上有困难,德国企业也可自己建校舍,建成后可供中国和德国学生共同学习。

二、据我们了解,西德联邦政府内有一个经济合作部(Wirtschaftliche Zusammenarbeit),专门负责对外援助,经费非常充足,每年有钱节余。只因我国政府在“四人帮”时期表示过不接受援助,他们不便给中国援助,我驻西德大使馆也不便在没有国内指示的情况下去与之接触。现据这次访问情况,该部有意与我联系,根据现有国内外情况,我们建议我外交部或教育部通知使馆,允许与之接触。

三、西德马克斯普朗克协会过去与我科学院建立了联系,签订了协议。我们得知,他们也很想同时与我教育部和高校建立类似的联系,并可能在今年秋季来华时提出这一要求。请教育部及早做好相应准备。

四、西德朋友都提出要我国注意人才配套,即不仅培养大学毕业生,而且要注意培养中专毕业生及技术工人。到过中国的朋友,如阿亨技术大学的教授,鲁尔基(Lürgi)公司的技术人员等都感到我们最缺乏的还是中专毕业生和技术工人。他们说,这样缺乏中等人才和技术工人,现代化的进程也不可能很快。

几点具体建议

根据方毅副总理的指示,为了把同济大学建设成为我国吸收两德先进科学技术的理工大学,结合这次访问所了解的情况,我们提出几点具体建议:

一、希能将留德归国教师分配在同济大学工作。

同济大学现有师资缺乏,尤其是德语好的师资更少。这对要恢复用德语进行教学的传统,与西德加强接触与联系,均有一定的困难,鉴于留德师资归国后在其他单位发挥语言专长的机会较少,而来同济大学则能发挥其业务与语言两个专长,为此建议有关部委本着集中使用力量、充分提高效率的精神,考虑将留德归国教师适当集中在同济大学使用,特别是在近几年。

二、请教育部今后派送西德留学生、进修教师时,给予同济大学适当名额,以便迅速自行培养能够吸收西德先进科学技术的师资。

三、建议德国科教资料适当集中在同济大学。

据说过去已有不少德国科教资料来华,但各有关单位都说没有见过,可能有的流散,有的被积压在仓库里。为了充分发挥有关资料的作用,建议以后适当集中在同济大学,建立德国科教情报研究室整理保管、编辑出版有关情报,提供领导和各单位参考。

四、同济大学与西德建立联系后,今后的交往日益增多。为了便利工作,请有关上级同意学校除重大问题事先请示外,一般问题直接与德方联系,有关文件将及时抄报。

五、德方迫切希望在上海设立供外国专家的子女上学的小学和幼儿园。拟请上海市积极筹办。

一九七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