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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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派人员到崇明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发布:2020-05-20 17:53:23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进一步深化校地交流合作,现就开展选派人员到崇明区挂职锻炼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岗位

    1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优先);

    2区应急局副局长(熟悉应急指挥管理信息化工作)。

    二、挂职时间和方式

    挂职锻炼时间为1(初定20209-20218月),每周在崇明工作时间为3-5天。

    三、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勤勉务实;

    2.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学校中层干部,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四、组织保障

    1.挂职锻炼的人员,在合作双方党委共同领导下,共同管理;

    2.挂职锻炼期间,崇明区为挂职锻炼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及交通等工作性补贴。

    有意向挂职的人员,请填写《崇明区挂职锻炼干部基本信息表》,交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田苏宏65982032

    附件1 挂职锻炼干部基本信息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0日